市教委关于做好暑期台风和强降雨天气防范工作紧急通知2012年08月03日
沪教委后〔2012〕1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暑期台风和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高等学校、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近期,我国各地强降雨天气频发,在一些地方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测,台风苏拉和强热带风暴达维可能对华东地区产生较强影响,本市将有明显降水过程,局部地区还可能有中到大雨。为切实做好台风和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发〔2012〕13号)和《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汛部电〔2012〕1号)有关精神,现就本市教育系统暑期防汛防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各高校、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我委《关于做好2012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和应对高温酷暑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12〕11号)各项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暑期防汛防台工作,特别是做好近期影响我市的苏拉和达维台风的防范应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领导负责制、防汛责任制和本校、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到岗到位,按照既定预案,迅速部署落实各项防御和应急防汛抢险准备工作,确保防汛防台工作的有序开展。
各高校、各单位要全力配合所在区域防汛指挥部门的领导和协调,及时通报有关险情信息,并认真听取相关指导意见,一旦本单位或本区县所辖中小学(幼托园所)等教育机构发生灾情,有关防汛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抢险救灾。
二、全面部署,重点防范
(一)切实做好暑期参加校外活动师生的安全工作
有关单位和学校要落实专门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定应对意外情况的预案。要确保与夏令营、志愿者、教学实习、社会实践以及外出交流考察等各类组织活动的每一位领队或负责人保持联系畅通,对于独自或小规模进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要确保联系到每一个人,随时掌握情况。组织活动时要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等方面精心设计,增强防范意识和防护训练,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的危险地区。
(二)切实做好校内施工人员和留校师生安全工作
对假期留校的学生,学校要责成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了解掌握必要的防范和自救措施。在自然灾害发生时,要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域。
各单位要加强对学校各类建筑工地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做好塔吊、脚手架等施工设施的加固、锁定。在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要通知施工单位停止建筑施工和野外、高空作业。要做好各类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的人员撤离转移和安置的准备工作,一旦市防汛指挥部发布撤离转移指令,要立即组织开展有关人员的撤离和安置工作,防止灾害事故发生。
(三)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工作。
1.要着重加强对屋顶天沟、落水及地面下水、教室、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地下建筑、水闸泵站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切实做好积水防范工作,避免大面积积水、雨水倒灌等引发次生灾害。
2.要立即组织对校园内的宣传标语牌、空调外机、避雷设施等高空构筑物的检查、加固,避免高空坠物伤人;同时要组织人员,在集中降雨期间,对校区道路加强巡查,及时清扫,防止路面垃圾、树叶等杂物堵塞下水道进水口。学校绿化部门在采取措施减少树木倒伏的同时,做好快速清除倒伏树木的准备。
3.切实做好受损校舍的维修加固工作。要组织因雨水浸泡等原因造成的危险校舍和水电管网设施等安全排查工作,对于出现问题的水电管网等设施要及时维修。对于经维修加固后能保证安全的校舍,要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对于经维修加固后不能保证安全的校舍,要通过封闭通道、设立警戒线、责成专门人员看守等方式,严禁再次使用和人员进入。
三、完善预警,加强值班
(一)切实做好各类预警信息提醒工作
各高校、各单位要密切注意气象等相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过辅导员、班主任以电话、短信、校园网络等多种方式提醒留校学生、教师以及校内施工单位负责人,提早做好防范。各级各类学校可根据风情、雨势,决定暂停对外开放公共区域各类露天文体活动场所,并劝离在有关场所活动的校外人员。
(二)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各学校要把强降雨天气下防范灾害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最重要任务作出部署和安排。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各单位、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市教委值班室电话(夜、节假日):23116619,传真:23116620
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电话(工作日):23116754,
传真:23116771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