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评估认定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第二批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及附属医院、其他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养一支适应社区卫生“六位一体”服务要求的全科医师队伍,在已评估、认定中山医院、仁济医院、新华医院为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临床基地和老西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社区基地的基础上,我局决定继续扩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规模,在三级综合性医院中增设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临床基地,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增设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社区基地。
现将《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临床基地基本要求》、《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社区基地基本要求》和申报表发给你们,请对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单位填写申报表并于6月26日前将申报表报市卫生局科教处。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本区县的统筹规划,组织、指导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市卫生局将于7月上中旬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合格者将被正式认定为上海市第二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
通讯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477号市卫生局科教处200040
联系人:胡天佐62897000-10035
传真62896023
许铁峰62897000-10033 131****4065
***:1.《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临床基地基本要求》(略)
2.《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社区基地基本要求》(略)
3.《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临床与社区基地申报表》
(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