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浦东新区的通告201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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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浦东新区一批行政审批的决定》(沪府发〔2015〕56号),我委决定于2015年12月1日起将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审批、健康相关产品生产能力审核等2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浦东新区。下放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许可、校验、变更、注销、延续、监管等工作均由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下放前已发证件的注销工作由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
特此通告。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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