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5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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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各环评单位:
现将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58号文“关于印发《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原则(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文件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请按该技术规范开展有关项目的环评工作。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200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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