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上海市汽车运用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04年05月09日
沪人考[2004] 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汽车运用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经市人事局、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同意,现将2004年度上海市汽车运用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二)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参加注册工程师(汽车运用)执业资格考试。
1、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2、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从事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获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汽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获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5、在2002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现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上海市汽车运用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汽车运用技术》。注册工程师(汽车运用)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现代汽车技术》、《现代汽车检测与维修》、《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汽车运用技术》。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从业资格2004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法律法规
2004年11月6日下午13:30--16:00汽车运用技术
注册工程师2004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现代汽车技术
2004年11月6日下午13:30--16:00检测与维修
2004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法律法规
2004年11月7日下午13:30--16:30汽车运用技术
考试指定用书为上海市汽车运用职业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其中从业资格为:《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汽车运用技术》。注册工程师(汽车运用)执业资格为:《现代汽车技术》、《现代汽车检测与维修》、《法律基础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汽车运用技术》。
三、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参加二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日期:2004年4月21--27日9:00--16:00
(二)报名地点: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仙霞路350号)
报名电话:62751966-806、807
62759779--4428
报名点代码:9595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级技师学院(逸仙路88号)
报名电话:65603370
报名点代码:9696
(三)报名办法:
参加考试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考试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同意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地点,携带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均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报名照片(同版)两张办理报考手续。(老考生凭2003年的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办理报考手续,填写报名表和信息卡。)
五、收费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门60元、该费用在报名时一次付清。
考试成绩咨询专线:9500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