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监局通报上半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
关于2009年上半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市级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年上半年市局在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了2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市级监督专项抽查。现将专项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范围:
本市大型连锁超市卖场、农资经营店、食品店和部分生产企业。
(二)抽查商品:
农资产品(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电线、涂料、地板蜡、保鲜袋、抽纸、茶叶、合成洗涤剂和粽子等9种。
(三)检验项目、检验依据:
此次抽查针对2个项目:一是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二是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检验依据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70 -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和明示的企业标准。
(四)抽查结果:
上半年共抽查企业86家,其中生产企业18家,销售企业68家,抽查商品255批次,共计2771件。经检验,净含量合格223批次,不合格32批次,平均总体抽样合格率为87.5%(净含量);净含量标注合格217批次,不合格38批次,平均总体抽样合格率为85.1%。
从净含量检验的抽查结果看,保鲜袋、茶叶、粽子、抽纸、涂料和合成洗涤剂等6种商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基本在95%以上,农资产品(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电线和地板蜡3类商品的平均抽样合格率仅有75%左右(详见***1)。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商品合格率呈稳步上升趋势
所抽查的商品中,保鲜袋、茶叶、粽子、抽纸、电线和农资产品为***抽查,除农资产品外,其余5种产品的净含量抽样合格率均比往年有所提高(见表1)。
表1***抽查商品净含量抽查结果比较表
序号 | 商品类别 | 净含量抽样合格率(%) | |
2009年上半年 | 往年(年度) | ||
1 | 保鲜袋 | 95.2 | 70.0(2008)、72.2(2006) |
2 | 茶叶 | 100 | 92.8(2008) |
3 | 粽子 | 97.1 | 87.5(2008) |
4 | 抽纸 | 100 | 90.3(2008) |
5 | 电线 | 75.0 | 70.0(2006) |
6 | 农资产品 | 73.5 | 83.9(2008) |
如表1所示,保鲜袋、茶叶、粽子、抽纸和电线5种商品的净含量抽样合格率分别从往年的70.0%(72.2%)、92.8%、87.5%、90.3%、70.0%提高到了本年度的95.2%、100%、97.1%、100%、75.0%,除电线外,均提高到了95%以上。上述商品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显著上升说明:近年来市局不断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力度,进行重点商品***抽查和连续整治、区县局认真开展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和技术服务力度等种种措施多管齐下,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农资产品作为上半年重点抽查商品,较去年同期扩大了抽样覆盖面,抽样企业遍布全市各郊区、县,既有销售企业也有生产企业,共抽取了60家企业的102批次商品,是去年同期同类商品抽样量的3倍多。调查发现,部分农资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计量管理意识薄弱,对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知晓度不够。造成净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配备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级和分度值不符合规定要求,例如种子的称量一般为几十克,但部分企业选用的都是最大称量15千克,分度值为5克的电子秤。二是未做到充分“去皮”,例如净含量抽查不合格的饲料生产企业绝大部分都是因为“去皮”不够,仅满足单件商品的最大允许短缺量,未满足检验批平均实际含量要求。
(二)新抽查商品合格率有高有低
所抽查的涂料、地板蜡和合成洗涤剂为近年来本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市级监督首次抽查商品,其中涂料和合成洗涤剂抽查结果较好,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4.7%,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分别为85.7%和84.2%。
地板蜡共抽查了4家销售企业的4批次商品,其中1个批次经检验被判为净含量不合格,该商品为外省企业所生产。
(三)不同性质和规模的企业抽样合格率仍有差距
所抽查的18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商品,净含量检验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详见***2)。这是因为所抽查的企业多为***抽查对象,经过多次国家抽查和市级抽查,企业计量法制意识不断强化,企业内部计量检验手段不断完善,出厂产品的净含量得到保证。
所抽查的255批次商品中,大、中、小型企业各占23批次、146批次、86批次,分别占抽查总数的9%、57.3%和33.7%,净含量检验平均抽样合格率分别为100%、91.1%和77.9%(详见***2)。本次抽查的小型企业大部分是遍布郊区的农资经营店和加工厂,在上述企业抽查的商品的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仍有差距,可见其计量法制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需进一步完善进货或出厂的计量检验措施。
(四)净含量标注合格率仍需进一步提高
从抽查结果看,上半年抽查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5.1%,低于2008年第4季度市级抽查(该季度净含量标注合格率为89.4%)。特别是农资产品、电线和地板蜡的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分别只有80.4%、50.0%和25.0%,上述商品在净含量标注方面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标注字符高度不符合规定;二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和标注方式不符合规定;三是违规使用“≥、不小于”等符号。三、抽查后处理情况
一是召开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商品质量问题分析会。向与会企业宣传有关定量包装商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帮助各有关生产企业逐家分析原因,并介绍了有关抽查后处理程序。
二是依据计量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各有关区、县局对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了后处理,并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对不合格生产企业进行了复查。通过企业整改,本市不合格企业全部通过了复查。对于外省不合格生产企业,已将有关抽查不合格材料向有关省的质量技监局作了移交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区、县局要根据此次抽查结果,针对农资产品、电线、地板蜡等重点商品抽样合格率较低等问题,在做好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有关生产和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确保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准确可靠,净含量标注的规范与正确。
(二)各区、县局要进一步摸清各自辖区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数量,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宣贯力度,不留死角。可联合市计量器具强检中心、市计量协会等技术、中介机构组织专题培训会,使各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全面了解相关的计量规定。并结合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C标志)工作,帮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树立计量法制意识。
***:1. 2009年上半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上海市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统计表
2. 2009年上半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上海市监督专项抽查汇总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