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监局关于申报09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通知
关于申报2009年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行业、企业集团,其他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增强本市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提升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本市应对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开展2009年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申报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出口企业应对实施项目。
出口企业通过开展海外注册、认证,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开展技术攻关等工作,使企业、产品符合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要求,提升产品竞争力,顺利实现或扩大出口。
2.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专题研究项目。
国外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包括:内容***、与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对比分析、对本市出口影响分析、对策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研究;重点产品出口技术指南;在本市举办TBT/SPS国际研讨会、论坛;本市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及应对总体情况调研等。
3.应对相关技术研究项目。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禁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物质研究;重要检测方法研究。
二、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支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了解相关行业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动态,具备一定的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基础。鼓励通过项目培养优秀的中青年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人才。
3.项目的研究应当在1-2年时间内提出能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措施,或为此提供扎实的技术支持,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申请方式
1.申请单位可从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平台www.shtbt-sps.gov.cn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shzj.gov.cn并填写《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可行性方案(2009版)》,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八份及其电子版。
2.项目申报受理开始日期为9月10日,截止日期为10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00。
3.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联系方式:
项目申请受理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陈向平 电话:54262253
地址:宜山路728号501室邮编:200233
E-mail:xpchen@shzj.gov.cn
***: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可行性方案(2009)(***可在市质量技监局网站上)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