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资源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招标课题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007年度课题项目指南》(以下简称《课题项目指南》)经研究批准,定于7月12日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网络管理网站上发布,即日起面向全市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课题招标是依据《上海市房地资源局科研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开展的,课题立项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不断增强科学决策能力和市局中心工作的要求,以房地产业中前瞻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动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的创新发展,着力推出代表上海房地产业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本次招标对象面向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研究能力的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课题项目指南》中附有课题名称,并有简短的课题说明。申请人按照《课题项目指南》的要求选择申报,不受理自选课题。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四、课题研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六、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项目指南》、《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课题项目申请书》、《课题研究大纲》)请从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网站科技教育栏目的课题申报表中直接(网址:http://www.shfdz.gov.cn/kjjy/ktsbb/),或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科技处索取。
七、申报时间和方式
受理申报时间从2007年7月12日起至2007年7月30日止。申报人应在申报期限内寄送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其中原件一份)和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八、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应符合《上海市房地资源局科研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要求。
2、申请人应认真填写《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课题项目申请书》、《课题研究大纲》,须用计算机打印填写,填表前请仔细阅读有关填表说明。
3、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
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课题项目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九、联系办法
办理部门: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科技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9号1101室(200003)
联系人:凌传荣
咨询电话:(021)63193188-11013
136****2688
电子信箱:lingchuanrong1@yahoo.com.cn
***:
1、《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007年度课题项目指南》
2、《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课题申请书》
3、《课题研究大纲》
4、《上海市房地资源局科研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