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9月7日下午,***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关于本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把这项工作放在上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加以推进。市、区县要形成合力把这一机制落到实处、逐步完善。
会议指出,生态建设和保护投资大、周期长,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近年来,在全市各级政府尤其是郊区县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本市生态建设发展明显加快,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调整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相关各方利益关系,保障生态保护地区的公平发展权,势在必行。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的办法,形成导向明确、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区县进一步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本市生态环境。
会议要求,近期先从建立基本农田、公益林、水源地的生态补偿机制入手,逐步扩大范围、完善方式、健全机制。
据悉,《关于本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包括公共财政投入、扶持产业发展、市场运作和相关制度保障四个方面内容。《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注重体现区县贡献和政策导向,注重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和转移支付整体效用,内容包括转移支付分配因素、资金使用和管理三个方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