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5年12月29日
2015年第23号(总第2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5年1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监管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户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安全监管局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由市安全监管局本部和3户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市财政局批复市安全监管局2014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0612.2万元,均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014年,市安全监管局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0409.6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市安全监管局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及时修订了外事工作和公务接待等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安全监管局所属上海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编报2014年度工资预算时,9名职工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超标准,因此多报预算共计4.8万元;2014年,所属信息中心将共计18.21万元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用于在职人员经费;信息中心、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安科所)、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以下简称职防院)等3家所属事业单位将临时工费用结余或离退休等人员变动形成的人员经费结余等资金用于发放在职人员经费,金额共计118.23万元。2014年,职防院违规在下属2家企业发放全体在职人员劳务费67.28万元和14名事业编制人员绩效工资168.31万元。
(二)市安全监管局尚未建立软件资产管理配置、使用和处置的具体内部控制制度,截至2014年末,市安全监管局及所属安科所、职防院未将电子监察系统等12项软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金额共计198.8万元的;另有2项安科所以前年度购买使用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系统等软件,未能提供实际成本金额,也未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三)市安全监管局上海市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市级实验室项目已于2011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中职防院负责建设的职业危害检测与事故鉴定实验室子项目中,有379.26万元仪器设备既未计入固定资产账也未能并入决算报表;安科所负责建设的非矿山安全生产检验与事故鉴定实验室子项目,也存在部分仪器设备等资产既未计入固定资产账也未纳入决算报表的情况。
(四)经抽审,2014年,所属的职防院和信息中心错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结算所取得的应税业务收入,票据使用不规范,金额共计224.65万元,其中128.58万元应税业务收入尚未缴税。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所属3家事业单位部分人员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安全监管局督促所属单位准确编报人员经费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支出,如实核算各项费用;对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及所属单位正确核算无形资产,市安全监管局按规定制定软件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具体管理办法,并督促安科所对非矿山安全生产检验与事故鉴定实验室子项目未入账资产予以清理,确定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账;对部分业务收入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所属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各类票据,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并及时补缴税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安全监管局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其中,市安全监管局及所属单位已将电子监察系统等12项软件198.8万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系统等2项软件210.5万元计入无形资产科目,职业危害检测与事故鉴定实验室项目和非矿山安全生产检验与事故鉴定实验室项目资产,已入固定资产账。对所属3家事业单位部分人员经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市安全监管局将督促所属单位规范预算管理和执行,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对部分业务收入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补缴税款10.12万元。市安全监管局将加强对所属单位业务收入票据使用的指导和检查,进一步规范票据的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