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5年12月29日
2015年第31号(总第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5年2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申康中心)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申康中心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14年部门预算由申康中心本部和3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市财政局批复申康中心2014年财政预算支出为278786万元,均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另外,教育收费支出预算220万元。2014年,申康中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405518.2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度,申康中心的预算收支和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和管理工作,制订了财政资金、会议管理等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申康中心在编制2014年市级医院学科建设科研项目支出预算时,其中1个子项目的实施内容未细化,以致该项目未实质性开展,涉及预算经费150万元;2014年,该预算项目中另5个子项目预算执行中存在经费相互调剂使用的情况。此外,由于申康中心未明确项目经费拨款进度及要求,对于研究周期2至3年的科研项目,存在自批准立项起就一次性划拨全部经费的情况。
(二)2014年,申康中心部分会议费及课题费等无预算支出14.26万元;医联中心日常运行工作经费等项目超预算支出53.96万元;医联工程影像系统(运维)项目在其他项目中列支79.20万元;申康中心课题经费项目预算支出90万元,所涉及的课题均于2015年开展,当年预算实际未执行。
(三)截至2014年末,申康中心所属上海市卫生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产业中心)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房屋出租收入7.20万元。
(四)所属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主要是:所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将部分以前年度收入宕在往来科目账,少计净资产199.90万元;所属产业中心控股的上海宏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浩公司)少计费用790万元;所属产业中心控股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少计利息收入,截至2015年5月13日,应计利息50.56万元;宏浩公司所属上海盈康护理院少计应付宏浩公司款项7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拨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申康中心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经费拨款制度,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申康中心严格执行预算执行的有关规定,有效推进预算项目执行;对部分房屋出租收入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的问题,要求申康中心督促所属单位加强房屋出租收入管理;对所属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申康中心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申康中心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对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资金拨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申康中心加强预算管理,修订完善了《临床科技创新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范拨付程序;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申康中心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与执行,按规定履行必要的预算调整程序;对部分房屋出租收入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的问题,审计期间,产业中心已收到房租;对所属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均已进行了调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