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上海市市容环卫车辆服务单位作业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沪容环〔2007〕89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各市容环卫车辆服务单位:
为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提高市容环卫行业车辆服务单位作业质量水平,提升市容环卫行业新形象,全面推进市容环卫政风行风建设,将在本市市容环卫车辆服务单位中开展作业规范化建设。现将《上海市市容环卫车辆服务单位作业规范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容环卫车辆服务单位作业规范化建设方案》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六日
***:
上海市市容环卫车辆服务单位作业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提高市容环卫行业车辆服务单位作业质量水平,减少作业过程中的扰民现象,提升市容环卫行业新形象,全面推进市容环卫政风行风建设,将在本市市容环卫车辆服务单位中开展作业规范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完善基础资料、规范作业流程、加强质量监管、建立评价体系”的工作要求,做到作业质量目标化、作业方式规范化、作业过程程序化、作业车辆完好化,打造适合上海实际、符合世博会要求的市容环卫车辆服务企业。
二、组织机构
由市局领导和相关职能处室以及保洁处组成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兴华
副组长:周冰、吕冠华
组员:谢为贤、黄卫东、王文清、黄金源、邹国良
三、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工作是做好本单位作业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单位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基础资料和装备要求:
(一)规章制度
1、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2、作业规范化管理制度;
3、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奖惩制度;
4、从业人员培训及上岗管理制度。
(二)基础台帐
1、作业规范化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2、作业车辆更新改造计划;
3、年度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4、车辆固定资产数据库;
5、车辆修理维护记录;
6、车容车况检查记录;
7、车辆清洗保洁日志;
8、作业车辆运输作业路线;
9、作业质量考评记录;
10、投诉处理备忘录。
(三)设施设备
1、车辆配置类型和数量满足规范化能力需求,环卫车辆配置基本要求(详见***1);
2、车辆车况完好、车容整洁;
3、车辆清洗保洁有适合场地和设施设备,提倡使用洗车循环水设备;
4、有合适的车辆停放场地;
5、有满足车辆维修的场地和人员。
四、作业规范
规范市容环卫车辆作业流程是各单位做好作业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本方案根据环卫作业特点和质量要求,拟定垃圾车、吸粪车、扫路车、清洗车等四种车型作业服务规范(详见***2)
五、质量监管
质量监管机制的建立是提升企业作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展示企业自身形象的必然途经。
(一)企业内部
1、明确作业规范化质量监管机构,职责落实到人。
2、定期、不定期地对车辆在作业、运输过程中服务质量和车容车况进行检查。
3、每天对回场车辆清洗保洁、车容车况进行检查,环卫作业服务车辆容貌整洁规范(详见***3)。
4、定期对车辆维修质量和车况性能进行检查,
5、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规范作业、文明作业”培训。
6、开展“作业示范车”评比活动。
(二)行业内部
市容环卫车辆服务单位作业规范化质量监管工作由上海市城市保洁管理处负责,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协办。
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定期、不定期地对作业车辆进行静态、动态检查。
3、组织各服务单位开展相互督查。
4、对不规范作业车辆及时在作业服务规范化建设专刊上进行通报。
5、对市容环卫作业的有责投诉,按照“三个二”的要求及时督办,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还将在网站上进行曝光。
(三)市民监督
鼓励市民参与市容环卫作业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监督,各管理部门及企业可通过建立意见箱、发放联系卡、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与市民进行互动,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落实措施给予解决。
六、考核评价
作业规范化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是提升行业形象、打造行业流动靓丽风景线的保证,是推动行风政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强化企业不断加强自身管理的主要手段。
(一)管理部门对服务单位的考核评价
1、作业规范化建设纳入市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作业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政府评定中。
2、区局每季对企业在规范化建设的日常推进和落实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将考核评价结果上报市局。
3、市、区两级组成联合考核组,每半年对企业在规范化建设的日常推进和落实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4、组成专家评定小组,每年对各服务企业在规范化建设的日常推进和落实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5、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采购环卫作业服务招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市民评价
通过社区管理部门、物业部门,以及中介机构组织市民对环卫作业车辆的作业现状进行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上海市市容环境综合评价体系社会评价中。
七、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7―2007.8)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二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二)推进阶段和建设目标(2007.8―2008.12)
1、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工作职责及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作业标准,强化过程监控,取得工作实效。
2、各市容环卫车辆服务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自查整改。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上海市市容环卫规范服务企业申报表》(样式见***4),上报至上海市城市保洁管理处。
3、由专家评定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价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单位,市局将统一颁发“上海市市容环卫规范服务企业”铜牌。
4、2007年力争全市环卫车辆运输单位作业规范化建设率达到50%,2008年度力争基本完成作业规范化建设。
(三)巩固阶段(2009.1―2009.12)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完善和巩固已有成果,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的总体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规范化建设。
***1:
环卫车辆配置基本要求
一、垃圾车
1、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应采用压缩式、自装卸式、车厢可卸式等厢式垃圾车,车辆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散落、外露。
2、进入居民小区收集作业的垃圾车,应采用低噪声垃圾收集车。
3、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应具有车厢密闭和防垃圾渗滤液滴漏功能,设有车厢密闭装置和渗滤液储存、排放装置。
4、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应采用压缩式、自装卸式等罐式或厢式垃圾车,车辆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外露、渗滤液滴漏。
5、车辆应装备作业工具储存箱。
6、提倡配置作业行驶记录等监控装置。
二、吸粪车
1、在市区、新城区域内作业的吸粪车,应具有低噪声、除异味等功能。
2、吸粪车应装备有清洗装置,能对作业场地进行冲洗。
3、提倡配置电动力等新能源装置和作业监控装置。
三、扫路车
1、清扫型扫路车应具有喷水、吸入、扫刷功能。
2、城区道路清扫应采用噪声较小,通行较灵活的紧凑型或轻型扫路车。
3、保洁型扫路车应采用通行灵活、噪声小的紧凑型或微型扫路车(机)。
4、提倡配置清扫作业在线监控装置。
四、清洗车
1、道路清洗应采用高压力、小流量的清洗车。
2、清洗车装备应具有多功能拓展性,满足融雪和防空洗消作业等应急用途的需求。
3、提倡配置电动力等新能源装置和清洗作业在线监控装置。
***2:
作业服务规范
一、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1、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规范着装,着装应整洁,佩戴好工号牌。
2、出车前,应做好车辆例行保养,检查车容车况,确保车辆性能完好和车容整洁。
3、作业时,应按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作业流程操作,杜绝人为喧哗、扰民等不文明现象。
4、作业中要请路人配合时,应使用“你好、请、对不起、让一让、谢谢”等文明用语,禁止使用“喂、走开点、让开”等命令式用语。
5、作业中,应尽量避免与路人发生矛盾。如万一发生了矛盾,应采取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态度,用文明的方式妥善解决。
6、虚心接受市民和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生硬回绝。
7、车辆回场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洗车站进行彻底清洗,并及时将清洗出的垃圾放入指定容器,保持洗车场地清洁。
8、车辆清洗完后,驾驶员应做好车辆例保工作,认真填写路单、例保簿、仔细检查车容车况,若发现故障,应认真填写小修记录单,最后将车辆按规定位置停放好。
二、作业过程的基本要求
(一)垃圾车
1、收集
(1)垃圾间收集
a.生活垃圾应定时收集、清运,做倒日产日清。
b.大件、装修垃圾应按市容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按市容环卫部门认定的临时堆放点收集、清运,有毒、有害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清运。
c.收集作业时应做到“三同时、一手清”。
一同时:清运车到达时,拉出垃圾容器。
二同时:及时装车,减少垃圾暴露时间。
三同时:倒空的垃圾桶及时复位,减少垃圾桶“游街”现象。
一手清:做好垃圾间及其作业场所周边2至3米范围内的清扫工作。做到车走地净。
d.按车辆的有效载质量装载垃圾,做到装运不超载、垃圾不暴露在车厢外。
e.根据垃圾间的有效容量,及时调度车辆收集、运输生活垃圾,不得出现垃圾满溢现象。对垃圾间容量不能满足一日一清的,应实行一日多次清运。
f.对无垃圾间的露置垃圾桶应实行一日多次清运,确保垃圾桶不满溢。
(2)小压站收集
a.进站内的垃圾应及时通过压缩机压入集装箱内,分类出的垃圾及时放入垃圾容器内加盖封闭。
b.装压垃圾过程中,应打开集装箱渗滤液排放阀。
c.装压作业结束、关闭装料门后,清除装料门周围的残留垃圾。
d.集装箱拉上车后,应将箱体倾斜片刻,待箱体内渗滤液基本排净后再关闭污水排放阀。
e.根据小压站的收集容量和所服务区域的垃圾收集量,合理安排收集作业时间,合理调度转运车辆。不得出现因集装箱装满或被拖走,而将垃圾倾倒在地面上等待装箱的现象。
f.及时打扫站内和站外市容环卫责任区域,地面无垃圾散落和渗沥水流淌,达到地面基本见本色要求。
2、运输
(1)车辆行驶途中,车厢、门盖、污水排放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2)车辆在行驶途中要避免急刹车,遇坑凹路面或转弯路口应减速慢行,车速一般控制在5公里/小时内。
3、卸料
(1)生活垃圾、清扫垃圾、餐厨垃圾应分别卸至相关的转运点、处理厂、处置场。
(2)卸料后,应及时对收运车辆进行清洗维护,清洁密封装置、排放渗滤液、清洗渗滤液储存箱,消除卸料后垃圾拖挂、渗滤液滴漏等现象。
(二)吸粪车
1.按作业要求,定时收集,规范操作,无人为因素所造成满溢。
2.抽吸作业后,及时清洗粪池口周围。
3.排放作业后,及时清洁排放阀和吸粪管,做到不粘附、不滴漏。
(三)扫路车
1、根据路面污染程度、清扫对象和作业条件,设定发动机转速、喷水、扫刷、风机等装置的初始状态,清扫速度不大于8公里/小时。
2、清扫时,碰见大块物、大面积垃圾(如纸板)或长树枝、甘蔗皮等杂物,应先用人工将其清除,遇见较大的障碍物或凹坑时不能强行通过,以免损坏机件。
3、扫刷、吸咀胶轮磨损后要及时调整或更换,经常保持正常的扫刷触地压力和吸咀离地间隙。
4、清扫效果下降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机检查。
5、遇前方有车辆、行人或自行车时,应注意避让,文明作业。
(四)清洗车
1、根据道路和车流状况,设定发动机转速、喷水装置等初始状态,清洗速度不大于15公里/小时。
2、白天作业应使用高压小流量清洗,不得使用低压大流量冲水。
3、遇前方有行人或自行车时,应注意避让,文明作业,避免水飞溅到他人。
4、冬季道路温度低于摄室3度以下应停止清洗。
环卫作业服务车辆容貌整洁规范
车型 | 正面定性描述 | 不允许存在的现象 | 类别 | 整洁判定标准 |
垃圾车 | 1、车辆整洁、完好、密闭、标志齐全醒目; 2、车体无污迹、油漆脱落和锈斑; 3、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等明亮; 4、轮胎、挡泥板无泥沙;底盘可视部分无油污。 | 1、渗沥水成线状滴漏; 2、垃圾拖挂、散落; 3、车辆构件残缺破损、不密闭; 4、目测轮胎及挡泥板有明显块状泥沙; | 玻璃部件出现浮灰堆积时的划痕长度 | 当划痕长 |
车体出现浮灰堆积时的划痕长度 | 当划痕长时尽头应无明显污渍堆积 | |||
油漆脱落或锈斑 | 单处面积不超过2 | |||
轮胎及挡泥板有少量浮尘及泥沙 | 轻敲轮胎及挡泥板不应有污渍脱落 | |||
吸粪车 | 1、车辆整洁、完好、标志齐全醒目; 2、车体无污迹、油漆脱落和锈斑; 3、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等明亮; 4、轮胎、挡泥板无泥沙;底盘可视部分无油污。 | 1、吸、出粪口滴漏及有明显污物; 2、车辆构件残缺破损; 3、目测轮胎及挡泥板有明显块状泥沙; | 玻璃部件出现浮灰堆积时的划痕长度 | 当划痕长时尽头应无明显污渍堆积 |
车体出现浮灰堆积时的划痕长度 | 当划痕长时尽头应无明显污渍堆积 | |||
油漆脱落或锈斑 | 单处面积不超过2 | |||
轮胎及挡泥板有少量浮尘及泥沙 | 轻敲轮胎及挡泥板不应有污渍脱落 | |||
扫路车 | 1、车辆整洁、完好、标志齐全醒目; 2、车体无污迹、油漆脱落和锈斑; 3、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等明亮; 4、轮胎、挡泥板无泥沙;底盘可视部分无油污。 | 1、扬尘、黑烟等; 2、车辆构件残缺破损; 3、目测轮胎及挡泥板有明显块状泥沙; | 玻璃部件出现浮灰堆积时的划痕长度 | 当划痕长时尽头应无明显污渍堆积 |
车体出现浮灰堆积时的划痕长度 | 当划痕长时尽头应无明显污渍堆积 | |||
油漆脱落或锈斑 | 单处面积不超过2 | |||
轮胎及挡泥板有少量浮尘及泥沙 | 轻敲轮胎及挡泥板不应有污渍脱落 | |||
清洗车 | 1、车辆整洁、完好、标志齐全醒目; 2、车体无污迹、油漆脱落和锈斑; 3、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等明亮; 4、轮胎、挡泥板无泥沙;底盘可视部分无油污。 | 1、车辆构件残缺破损; 2、目测轮胎及挡泥板有明显块状泥沙; | 玻璃部件出现浮灰堆积时的划痕长度 | 当划痕长时尽头应无明显污渍堆积 |
车体出现浮灰堆积时的划痕长度 | 当划痕长时尽头应无明显污渍堆积 | |||
油漆脱落或锈斑 | 单处面积不超过2 | |||
轮胎及挡泥板有少量浮尘及泥沙 | 轻敲轮胎及挡泥板不应有污渍脱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