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5年12月29日
2015年第33号(总第2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5年3月至4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第六人民医院)201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第六人民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主管部门为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申康中心)。
审计结果表明,第六人民医院2014年度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近年来医院制订或修订了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医学装备维修保障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第六人民医院部分医疗合作收入和支出核算不规范,少计以前年度收入840万元、多计2014年收入105.95万元、少计2014年支出734.05万元。
(二)第六人民医院有2个合同金额分别为133.58万元和175.30万元的工程,未按规定与中标联合体的各方签订合同,而是与联合体中的主体方签订合同。
(三)2014年,第六人民医院立项的课题中有3个科研项目以相同或近似的课题名称、研究目标等同时向不同部门申报,涉及课题金额共计169万元,截至2014年末收到课题拨款共计125万元。
(四)2014年,第六人民医院举办继续教育学习班共86期,仅有29期完成结算,经费结算不及时;培训收入由承办科室先行收取,抽查39期,发现有共计233.23万元培训收入未及时入账。
(五)截至2014年底,第六人民医院有门诊医技综合楼等4处账面原值合计58997.13万元的房屋,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部分盘亏和已报废设备未按规定及时处理,设备净值共计3.04万元。
(六)部分支出报销未严格执行内部审批制度或报销依据不充分,金额共计231.45万元。
此外,第六人民医院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内设机构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未建立合同台账并统一归档等不规范问题,其中涉及到输出人力、院名等内容的医疗合作合同也未按规定事先报申康中心审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医疗合作收支未在规定科目核算的问题,要求第六人民医院加强医疗合作业务管理,按规定核算医疗合作收入和支出;对2个工程施工合同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问题,要求第六人民医院按规定与中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合同;对部分科研项目多头申报的问题,要求第六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申报;对继续教育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第六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的收费及结算管理;对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第六人民医院加强资产管理;对财务报销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第六人民医院严格执行报销审批流程,确保支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第六人民医院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实施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强化对合同执行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第六人民医院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整改。对多计收入和少计支出的问题,第六人民医院已在2014年对当年度医疗合作收支进行了正确核算,并表示今后将按规定确保收支核算完整;对工程施工合同未按规定签订的问题,第六人民医院已与相关施工方签订了补充合同;对部分科研项目重复申报的问题,第六人民医院表示将对课题申报严格把关,杜绝课题重复申报现象;对继续教育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第六人民医院已制定了《继续教育项目财务管理规定》,并对未结算的培训班进行了结算;对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第六人民医院正在积极办理房产权证,报废设备已进行账务处理,盘亏设备正在审核处理过程中;对部分支出报销不规范的问题,第六人民医院制定了《支出报销的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