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新建外科医疗教学大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2015年12月29日
2015年第53号(总第2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市审计局于2015年4月至5月,对上海市同济医院(以下简称同济医院)负责建设的同济大学新建外科医疗教学大楼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8年11月,教育部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2月,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由教育部划转上海市管理。为加强本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6月,教育部明确该项目建设后续手续由上海市相关主管部门办理。2012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该项目资金来源调整,项目总投资不变。资金来源中,市级建设财力定额安排13443万元,同济医院自筹4852万元。
根据同济医院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该项目完成投资20358.6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7827.59万元、设备投资1247.72万元、待摊投资1283.35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8151.51万元(不含待报批的概算外投资2150.7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5638.41万元、设备投资1247.72万元、待摊投资1265.3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程序的相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了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目的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同济医院在批准的概算外增加专用医疗工程及装修项目,主要是手术室装修、净化监护病房(ICU)、中心供应室、医用气体等工程,涉及概算外投资共计2150.79万元。
(二)因安装工程中多计接地母线和钢管数量、电缆单价选用错误、土建工程中多计防火门数量等原因,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共计38.39万元。
(三)多计待摊投资17.97万元。其中多计投资监理费17.77万元。
(四)该项目的投资监理和拆除工程等5个服务项目和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涉及合同金额共计123.3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批准概算外投资的问题,要求同济医院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待批准后方可列入项目成本。对多计项目投资的问题,要求同济医院作相应账务调整。对部分服务和工程未严格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同济医院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同济医院认真落实整改。对批准概算外投资的问题,同济医院已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对多计项目投资的问题,同济医院已作相应账务调整。对部分服务和工程未严格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同济医院承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