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等关于对高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的通知2012年09月17日
沪教委体〔2012〕5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警备区司令部上海警备区政治部上海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2012年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1〕8号)精神,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及《上海市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总结军训工作经验,规范学生军训工作,提高军训工作质量,市教委会同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和上海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将联合开展对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检查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本市全面普及学生军训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高军训工作质量和效益。通过检查,进一步推动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的落实,促进学生军训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二、检查考评对象
本市各高等学校(含民办高等职业院校)。
三、检查考评内容
学生军训工作机构、军事教师队伍、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教学、军训专项经费、安全教育等(考评细则见***)。
四、检查考评时间和方法
考评时间:9月20至28日。
市教委、警备区学生军训办和市国防教育办公室、市学校国防教育协会组成联合检查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实地考察、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全市各高校军训工作进行综合考评,量化评分。
五、检查考评结果
1.专家组将考评情况予以现场反馈。
2.各高校军训考评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六、检查考评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做好准备,防止弄虚作假和走过场。
2.各高校在这次学生军训工作检查中,要认真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学生军训工作规范发展。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考评指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司令部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政治部
上海市国防教育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考评指标
项目 | 评估标准 | 实施方法 | 学校自评 | 市级评分 | ||
内容 | 分值 | |||||
组织领导(10) | 机构健全(3) | 成立军训领导小组,设立武装部 | 2 |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了解 | ||
无军训领导小组,但有一名校领导负责军训工作,未设立武装部 | 1 | |||||
无军训领导小组,也无校领导负责军训工作 | 0 | |||||
分工明确(2) | 领导分工明确,分管领导能定期听取汇报,积极指导、协调军训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 2 | ||||
分管领导不定期听取汇报,能指导、协调军训工作 | 1 | |||||
分管领导未能主动协调军训工作 | 0 | |||||
议训会议(2) | 每学期至少召开有一次以上校领导组织的会议,研究军训工作,并检查落实 | 2 | ||||
每学期少于一次会议,研究军训工作检查落实 | 0 | |||||
纳入院校教学计划(3) | 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均纳入教学计划并作为必修课 | 3 | 查阅资料 | |||
军事技能训练纳入教学计划,军事理论课未作为必修课 | 2 | |||||
均未纳入教学计划 | 0 | |||||
教学机构(6) | 军事教研室设置(3) | 设有军事教研室,教师编制落实 | 3 | 查阅资料 | ||
设有军事教研室,但未定编 | 1 | |||||
未设军事教研室,由其它部门代管 | 0 | |||||
人员配备(5) | 按1:800配足配齐军事教师,思想素质好,年龄、学历结构合理,适应教学需要 | 3 | 听取汇报询问了解 | |||
人员尚未配齐,现有教师思想素质好,年龄、学历结构合理,基本适应教学需要 | 2 | |||||
无专职教师,但采取其它措施基本保证教学需要 | 1 |
项目 | 评估标准 | 实施方法 | 学校自评 | 市级评分 | ||
内容 | 分值 | |||||
军事教师队伍(13) | 业务培训(3) | 全部教师参加过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 | 3 |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了解 | ||
部分教师参加过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 | 2 | |||||
未参加任何培训 | 0 | |||||
能力素质(3) | 纳入学校教师序列,参加职称评聘,专职教师至少有1名高级职称军事教师 | 3 | 听取汇报询问了解 | |||
纳入学校教师序列,参加职称评聘,专职教师至少有1名中级职称军事教师 | 2 | |||||
未纳入学校教师序列 | 0 | |||||
教学科研(3) | 有教学研究计划,并在校以上报刊杂志发表1篇以上 | 3 | 查阅资料询问了解 | |||
参加市级以上教学论文研讨会并获奖,但教学研究未形成制度 | 2 | |||||
无教学论文发表 | 0 | |||||
教学成绩(4) | 获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先进单位(个人) | 4 | 查奖旗、奖状、证书等 | |||
获校级教学成果奖或先进单位(个人) | 2 | |||||
未取得任何奖项 | 1 | |||||
军事理论教学(20) | 教学制度(2) | 军事教研室各类工作人员职责及备课试讲、教学检查、课程教学考勤、成绩、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奖惩、总结等制度健全 | 2 |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了解 | ||
制度不健全 | 1 | |||||
教学文件(3) | 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学校有关军训、教学文件规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时计划,教案等齐全 | 3 | ||||
不齐全 | 1 |
项目 | 评估标准 | 实施方法 | 学校自评 | 市级评分 | ||
内容 | 分值 | |||||
教学内容(4) | 符合军事课教学大纲 | 4 | ||||
80%符合军事课教学大纲 | 3 | |||||
50%符合军事课教学大纲 | 1 | |||||
教学时间(4) | 军事理论课完成36学时 | 4 | ||||
少一个学时扣0.1分 | ||||||
受训人数(4) | 达到95%以上 | 4 | ||||
达到80%以上 | 3 | |||||
低于70% | 1 | |||||
教学效果(3) | 教学方法灵活,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学生反映较好 | 3 | ||||
教学方法灵活,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学生反映一般 | 1 | |||||
军事技能训练(18) | 训练计划(3) | 有训练计划 | 3 | 查阅资料现地查看询问了解 | ||
无训练计划 | 0 | |||||
训练方案(3) | 有完整的组织训练实施方案 | 3 | ||||
没有方案、措施不全 | 0 | |||||
训练时间(4) | 实际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14天 | 4 | ||||
少训一天扣0.3分 | ||||||
训练内容(4) | 符合军训教学大纲 | 4 | ||||
80%符合军训教学大纲 | 3 | |||||
50%符合军训教学大纲 | 1 | |||||
军训成果(4) | 每年组织阅兵式、分列式和军训科目汇报等成果展示,有具体措施并经常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 4 | ||||
活动不经常开展,效果不明显 | 1 | |||||
学籍管理(5) | 落实军事技能训练2个学分、落实军事理论课2个学分,纳入学分管理,记入学生档案,有考核、考查 | 5 | 查阅资料询问了解 | |||
只落实军事技能训练2个学分或军事理论课2个学分,纳入学分管理,记入学生档案,有考核、考查 | 3 | |||||
未纳入学分管理,未考核、考查 | 0 |
项目 | 评估标准 | 实施方法 | 学校自评 | 市级评分 | ||
内容 | 分值 | |||||
教学训练保障(8) | 训练经费(3) | 经费专款专用,每人不低于150元 | 3 | 查阅资料询问了解 | ||
经费专款专用,每人低于150元 | 1 | |||||
无经费保障 | 0 | |||||
教学场地(1) | 有固定的专用教室 | 1 | 实地查看 | |||
无相对固定的授课教室 | 0 | |||||
教学设施(2) | 有办公室、资料室和器材室,有满足军事教学课需要的图书、声像资料,有保证教学的基本条件,管理制度健全 | 2 | 实地查看 | |||
无现代教学设备,图书、声像资料少,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 1 | |||||
教材(2) | 每个学生必须使用教育部审定推荐的教材 | 2 | 实地查看询问了解 | |||
学生上课无教材,但有自编讲义 | 1 | |||||
无任何学习资料 | 0 | |||||
军训安全防事故(20) | 安全教育(6) | 预案详实,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分工明确 | 7 | 查阅资料询问了解 | ||
有预案,有措施、有活动,但未形成制度 | 5 | |||||
无预案 | 0 | |||||
武器弹药使用管理(2) | 符合规定,制度健全,管理严格 | 1 | 听取汇报实地查看 | |||
达不到武器弹药保管条件 | 0 | |||||
安全教育及演练(6) | 教育经常,熟知安全防事故措施手段 | 6 | 询问了解 | |||
教育不经常,对安全防事故一知半解 | 1 | |||||
教育不落实,不了解安全常识 | 0 | |||||
集中训练期的安全(6) | 无各类事故发生 | 6 | 听取汇报询问了解 | |||
有事故苗头,但未造成重大后果和影响 | 1 | |||||
总分 | ||||||
备注 | ()内数字为该项分值。检查考评实行百分制计算,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89.9分为良好,60-79.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