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申报2007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旨在通过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项目,发现优秀科技人才,培育创新源泉,推动本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提高城市自主创新能力。
为了做好200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物医药、信息、新材料等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年龄不超过55周岁的正高职称以下的在岗科研人员,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优先资助中青年学术骨干。
2、所申请的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解决的科学问题明确,研究的重点突出,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
3、申请人已作为课题责任人承担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或作为课题责任人主持的在研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超过2项的,不予资助。
4.博士后在站人员不能作为课题责任人申报。
三、受理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通知公开发布,基金申请人可以在“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行性方案封面上要标明学科代码,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
2、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经费为每项10万元。
3、各单位应认真审核并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推荐项目总数以本单位前三年获资助均数的三倍为限,前期未获资助的单位可以申报2项),签署具体意见后集中提交。本基金不接受个人申请。
4、本基金项目的申请起始时间为2007年7月30日,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15日。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本单位推荐申报项目的课题可行性方案(已在“上海科技”网站正式递交并在线打印)一式4份、加盖公章的《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科技网表格区B18)连同该表的电子版本,统一报送至“上海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中心”。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5、网上填报备注:
1)点击连接可进入《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申报页面;
2)首次登录必须选择“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开始申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6、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1111室 上海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330804***;23112526
联系人:何晓君、蒯本君、过浩敏
特此通知。
***: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