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青少年足球最佳教练员评选活动的通知2016年02月06日
各区县体育局、各区县足协及有关单位:
为表彰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培养和输送优秀足球后备人才的教练员,积极引导更多的青年教练员投身上海青少年足球事业,贡献智慧、奉献青春,营造学习典型、追赶先进人物的良好氛围,根据***印发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国办发〔2015〕11号)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青少年足球最佳教练员评选活动,今后将形成机制,每年度对最佳教练员进行评选表彰。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体育总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足球协会、上海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二、评选条件
包含政治素质、资格要求、人才输送、带队成绩、训练管理与创新等共5项。详见《上海市青少年足球年度最佳教练员评选办法(试行)》。
三、评选名额
(一)最佳教练员(10人)
由各区县体育部门初审推荐,评委会评定。其中,青年教练员(40岁以下)应占获奖教练员20%以上。
(二)终身成就奖(1人)
2015年度,主办方将专设终身成就奖,由评委会直接提名和评定,表彰为上海市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作出特殊贡献的教练员。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
2015年度在上海市足球协会注册的各基层办训单位(含社会办训机构)根据评选条件,为本单位符合资格的教练员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事迹材料。
(二)初审
由各申报单位所在区县体育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送交上海市足球协会青少年技术部。联系人:潘丽娜,联系电话:61613909,联系地址:中山南二路1500号6楼。
(三)评审
主办方根据申报单位的上报材料和区县体育部门的初审意见,对被提名人是否符合资格情况进行复审。组成评委会,评选出相应奖项人员。
(四)公示
主办方将于2016年1月底对获奖名单通过网络(上海体育网、上海青少年体育网、上海足协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公布表彰
主办方对公示通过的获奖名单进行公布,并举办大会予以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数
1.2015年度在上海市足球协会注册的各基层办训单位(含社会办训机构)可申报1人。
2.各区县体育部门初审提交时不超过3人(不含社会办训机构)。
(二)组织动员
各单位要抓好评奖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中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认真做好优秀教练员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要以此次评奖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动员,进一步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在推荐候选人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其优秀事迹。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