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关于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05月05日
沪水务(海洋)〔2016〕54号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关于2016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局属各预算单位:
为积极贯彻《***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合本市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就我局2016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积极贯彻***、***提出的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和加快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开展绩效评价、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支出责任、建立和健全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编制财政支出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源头和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各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应根据局工作总体部署、本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计划和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要与部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紧密相关,做到方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2017年起,原则上通过局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的项目方可进入预算安排环节。
(二)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各预算单位要及时总结和分析近年来本单位项目绩效情况,逐步对本单位项目绩效指标进行系统性归纳、设计、补充和完善,基本形成涵盖主要项目支出,符合项目目标要求,突出项目绩效重点,细化、量化并具有较强操作性的项目绩效指标,加强本单位绩效评价指标的标准值的研究,逐步形成重点项目支出的评价标准;选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合理设置权重分值,构建体现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优化绩效评价重点和方式
1、突出评价重点。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职能特点,选择资金规模较大、行业代表性较强的项目支出优先开展绩效评价,做到准备积极充分、评价科学合理、报告客观公正、结果应用及时。
2、采用适当方式和方法。各预算单位应采用适当方式和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包括各单位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绩效***与绩效评价相结合、资金评价与政策评价相结合等多种绩效评价方式,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评价。局在各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础上,抽取部分重点项目进行评价和再评价。
3、确定评价环节。各预算单位要在开展绩效后评价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绩效***评价、探索绩效前评价,提高绩效评价的实际效果。
4、遵循规范操作。各预算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选择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和公信力。
(四)探索本单位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
各预算单位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同时,要积极探索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对单位的预算收支结构、资金支出方向、重点支出保障、民生政策落实、预算管理水平等整体绩效进行评价,促进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
(五)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各预算单位应对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将评价结果和预算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海洋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