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上海合之力泓远(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腾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备案的通知2016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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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发改财金〔2016〕24号
上海合之力泓远(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腾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国家十部委联合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39号令),《关于对本市创业投资企业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沪发改调〔2006〕047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你司及相关管理公司提交的材料予以备案。
请你司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合伙协议》、《公司章程》等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规范运作,支持本市中小创新型企业发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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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7:17:4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