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加强暑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2016年08月05日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执法总队,各有关单位:
随着进入暑期高温、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全国范围已发生多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为及时应对恶劣天气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影响,防范不利天气因素引发特种设备事故,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暑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点做好电梯、室外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工作,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明确暑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监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加强暑期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保障暑期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暑期人员聚集场所电梯安全工作。针对暑期地铁、车站、机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设备使用温度高、温度大、负荷重等情况,继续深入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按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暑期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16〕734号)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重点开展对公共商业场所和公共交通领域的电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加强使用安全管理,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巡查,安全提示等工作;二要结合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加强对住宅小区电梯的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加强井道、底坑等电梯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汛工作,采取降温措施确保电梯机房间温度不超过40度,以满足电梯工作条件;三要加强安全乘坐电梯的宣传工作,结合暑期特点,深入社区、家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工作,尤其是未成年人乘坐自动扶梯的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家长监护的重要性。
二、做好室外起重机械汛期安全工作。严格按照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做好汛期和恶劣天气下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6〕19号)要求,督促室外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防风防台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人力和物力投入,加强防风防台措施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加强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培训,提高有关人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风力超过6级或接到大风警报或抗台指令,必须停止作业。三要在汛期前主动检查锚定装置、夹轨器、铁鞋等抗风防滑装置的工作性能,确保功能正常。根据天气预警,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前做好室外起重机械的防风防台措施。在不利天气条件下,室外起重机械应驶入锚定位置锚定,启动抗风防滑措施;门座起重机应当销定旋转机构,起重臂收至平衡点或收至最小幅度。
三、做好暑期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工作。暑期是大型游乐设施运营旺季,客流较大,设备运行时间加长,各区(县)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应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督促运营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督促运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对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测试,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行。二要督促运营单位加强人员教育培训,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做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引导游客正确乘坐,坚决劝退不符合安全乘坐须知要求的乘客游玩。三要督促运营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每台设备的特点逐台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能力,针对夏日台风、暴雨等恶劣气候条件做好应急处置。
四、关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加强高风险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及市安委会办公室部署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加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市局将于近期另行下发具体实施意见。
各区(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辖区特种设备分布和特点,认真组织、部署和实施,积极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作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力求收到实效。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报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按照预案迅速有效处置。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