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举办2016年上海市中小学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2016年08月17日
沪教委体〔2016〕4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年上海市中小学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以落实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深化本市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体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本市中小学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水平,经研究,我委决定举办夯实基础激扬青春2016年上海市中小学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请各区教育局会同教学研究部门,根据《2016年上海市中小学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比赛规程》(见***)要求,组织开展区域内比赛、选拔活动,并积极组织参加市级比赛。
特此通知。
***:2016年上海市中小学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比赛规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8月1日
***
2016年上海市中小学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共三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单位
(一)以各区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各代表队由领队和指导教师(教研员)及参赛体育教师组成。
(二)每个代表队限报参赛教师9人:包括小学教师4人(女教师不少于2人),中学教师5人(初中教师3人、高中教师2人,女教师初、高中各不少于1人)。
五、参赛教师条件
(一)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
(二)从事体育教学工作5年之内
六、比赛项目
(一)理论部分(基础知识)
1.教学设计
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条件,完成教学设计一份和课时计划一份。
2.教学评价
参赛教师观看一节体育教学录像课后,按照规定要求写出一篇分析报告。
(二)实践部分
1.广播操、武术操
以区代表队为单位完成中小学广播体操《希望风帆》《舞动青春》和武术健身操《英雄少年》。
2.队列队形
以区代表队为单位完成规定的队列、队形动作。
3.自选项目
(1)每个参赛教师应从田径类(跑、跳、掷)、体操类(垫上运动、杠上运动、支撑跳跃)、球类(篮球、排球、足球)、武术等自选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运动技能比赛。
(2)每个参赛教师必须将参赛项目填入报名表,本队参赛教师所选项目不得重复。
4.规定项目
每位参赛教师应在田径、体操、球类和武术等12个教材内容中,随机抽取一个内容,进行模拟上课。
七、评分和奖励
(一)比赛个人满分为100分,分值比例按照下表分配:
类别 | 比赛内容 | 分值 |
理论部分 (20分) | 教学设计 | 15 |
评课 | 5 | |
实践部分 (80分) | 广播操、武术操 | 10 |
队列队形 | 10 | |
自选项目 | 30 | |
规定项目 | 30 |
(二)奖励
比赛设团体奖、个人奖和优秀指导奖。
1.团体奖按代表队所有参赛教师得分总和计,对获得总分前6名的代表队予以奖励。
2.个人奖按个人各项比赛得分总和计,设小学、初中、高中组各一、二、三等奖。
3.优秀指导奖根据各区组织情况和各代表队参赛成绩评选。
八、报名事项
以区为单位统一报名,须填写《上海市中小学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附表1)和《上海市中小学青年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教师报名表》(附表2),并于2016年9月15日(星期四)前邮寄至上海市教委教研室(陕西北路500号)王立新,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xtywlx35@163.com。
九、经费
市级比赛期间参赛教师、领队和教练午餐由主办单位承担,各代表队往返交通、食宿等费用各区自理。
十、其它
1.各代表队必须统一着装参加比赛,所用运动器材由大会统一提供(武术项目除外)。
2.本届比赛的具体竞赛细则、日程和报到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