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监局关于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2016年09月06日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要求,服务经济发展,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提升工作长效机制,以产品质量提升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就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综合治理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转型升级,坚持综合施策,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示范引领,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新常态下本市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提升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许可准入、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缺陷召回、分类监管、区域整治、质量约谈等手段,形成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推动产品质量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结合行业特点,培育和创建具有带动引领效应的质量提升示范项目。通过产品质量提升,激发产业发展活力,释放产品质量红利,促进本市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供给水平全面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消费品。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工作,结合本市生产企业实际,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童鞋、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12类消费品为重点,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推动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逐级提升。
(二)完善质量监管措施。加强资源整合,探索构建从伤害监测、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到缺陷召回的产品质量全链条监管体系,促进行政监管效能提升。完善电商平台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工作机制。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依法实施后处理,建立召回管理与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的有效衔接机制。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重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对重点产品实行分类监管,通过差异化的监管手段,推动企业产品质量逐级提升。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监管对象和检查人员双随机,检查信息依法公开,增强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强化质量主体责任,激发企业以质量提升促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充分释放企业质量提升潜能。培育和创建产业集中度高、质量水平好、社会认知度高、能够提供标杆示范效应的市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开展上海质量工匠展示活动,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大力宣传追求精益求精、质量水平行业领先的产品生产企业,向社会展示上海质量工匠的良好形象。
(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质量状况调查和产品质量评测。启用上海市产品质量逐级提升示范平台,由行业协会带领企业分别作出产品质量或服务超越、达到国内外先进标准要求的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参与质量整改的工作机制,发挥行业管理优势,以技术为支撑,帮助企业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提高区县后处理工作的有效性。开展质量进企服务活动,组织技术机构走进生产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质量问题。
(六)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事中、事后监督标准抽查制度。推动企业开展企业产品标准网上备案,探索建立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机制,建立完善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服务体系,制定企业标准中自我声明公开事中、事后监督抽查机制。
(七)抓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落实本市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发挥本市大质量工作机制作用,推动企业进一步增强提升产品质量,树立品牌的意识,加快培育、提升、壮大质量品牌,促进消费品、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八)推进上海品质自愿性认证工作。结合上海品质认证制度的建设,鼓励、发扬工匠精神,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加强制造业和服务业品牌建设,引领产业实现创新驱动和产品质量持续提升,打造上海质量高地。
(九)净化质量提升市场环境。结合质检利剑执法打假系列战役主要任务,开展专项打假行动,大力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强化质量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增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构建执法打假联动机制。加强12365质量申诉直通车建设,畅通群众申诉举报渠道。
(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导质量提升活动。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厂区、进园区、进商区、进社区、进校区,激发公众质量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活动。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知识免费培训。发挥上海市青少年用品质量安全联盟作用,帮助青少年及家长了解和掌握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积极搭建互动平台,畅通消费者参与渠道,公开重点消费品关键性能指标检测数据,提供更多质量信息,供消费者选择产品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是质量监督现有手段的系统集成,是新时期质监系统履职尽责的一项制度创新。质量提升工作已纳入对各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的考核。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二)统筹协调,有序实施。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形成合力,共同行动,深入实际调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要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强化质量监管各项措施的综合作用,在上下联动、内外联合、凝聚合力上下功夫,做到密切配合,有序推进实施。
(三)注重实效,认真总结。各区、县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要立足区域、行业的实际质量状况,聚焦产品质量突出问题,整体谋划,具体落实,切实突出质量提升行动的成效,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中,要及时研究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宣传报道质量提升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质量提升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10月31日前向市质量技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何云福 电话:54261747,邮箱:yfhe@shzj.gov.cn。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