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医疗保健综合楼改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2016年12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5年7月至9月,市审计局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以下简称新华医院)负责建设的新华医院医疗保健综合楼改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9年2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6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
根据新华医院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项目上报完成投资25254.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3150.09万元,设备投资752.57万元,待摊投资1351.57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5075.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2999.92万元,设备投资752.57万元,待摊投资1323.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的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发现,该项目上报决算中,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50.17万元、多计招标代理费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费6.45万元,多计项目建设成本共计156.62万元。
(二)审计发现,为了满足施工及医院使用要求,专业分包工程经过施工图深化增加投资,概算编制时部分数量估算不足增加投资,因材料等价格上涨及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增加投资,该项目超概算投资3654.06万元。
(三)审计发现,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对相关费率的计取与投标文件不一致。
(四)审计发现,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尚未通过民防、规划和绿化等专项验收,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要求新华医院调整项目建设成本;对项目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新华医院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对施工总包合同相关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问题,要求新华医院在今后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对项目未通过民防、规划和绿化等专项验收的问题,要求新华医院及时组织相关专项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结果由新华医院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审计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