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2016年12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6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2015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的4个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科协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由市科协本部和7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市财政局批复市科协2015年财政预算支出为1027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015年度市科协无调整预算。2015年,市科协实际收到财政拨款9730.8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科协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5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遵守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市科协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上海市科协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问题。2015年市科协重复编制28万元租赁费预算。2015年市科协项目支出中有49.83万元支出不规范。2015年市科协共有11个部门课题超过定额标准,超标金额共计47万元。下属个别单位2015年无预算列支出国(境)费用10238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的问题。2015年,市科协有2项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合同金额共计187.51万元。2015年,市科协本部及下属2家单位共有16项采购限额以上的服务采购,未按规定的询价、招标等方式采购,合同金额共计491.62万元。2015年,所属上海科学会堂(以下简称科学会堂)有1个金额45万元的项目合同的签订时间与比价时间的顺序先后倒置。2015年10月,市科协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所属上海科技报社(以下简称科技报社)承担2个项目,科技报社在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中多申报费用27万元。
(三)市科协有6处房产实际出租收入1012.43万元未上缴市财政。此外,科技报社也有1处房产出租收入7.2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
(四)2015年市科协及下属单位共有科普连廊工程等8项应纳入报建范围的维修改造项目未办理报建手续,合同金额共计1155.***万元。
(五)2015年,科技报社使用现金支票等非公务卡形式支付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电话费、电信费等经费支出,金额共计8.66万元。
(六)2015年,市科协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14年上升18.17%,能耗和碳排放总量上升27.38%。未能达到《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中实现市级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能耗和碳排放总量零增长的目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市科协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规范资金用途,严格执行市级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并加强对下属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对部分政府购买服务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科协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格政府集中采购和采购限额标准,科技报社已将27万元上缴市科协;对部分房租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要求市科协加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按规定上缴相关收益,市科协及科技报社已将房屋出租收入1019.63万元上缴市财政;对部分工程项目未报建的问题,要求市科协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报建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属于报建范围的项目及时履行报建手续;对下属个别事业单位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要求市科协加强公务卡管理,对下属单位使用公务卡情况进行督促;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问题,要求市科协加强节能减排指标控制。
具体整改情况由市科协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审计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