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的通知(2017年01月03日)
沪经信装〔2016〕909号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的通知
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市属企业集团,中央在沪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2006〕89号)、《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及《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装〔2015〕373号),2017年度我委组织实施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见***1)的要求;
(三)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二、支持范围
支持本市研制单位牵头与其用户单位合作申报,形成销售合同的首台突破类项目。同批签订合同原则要求研制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合同不超过5个,合同之间的时间跨度不超过半年,且签订日期应在2016年7月1日及以后。项目应处于合同执行期的安装调试和工艺试验(含)之前的阶段。
三、支持标准
项目可选择以下两种支持方式之一:一是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首台装备销售合同金额的30%,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是采取保费补贴方式,实际投保费率按3%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具体要求参照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同一项目,如果已享受国家补贴支持,本市不再给予支持。
四、申报材料
《2017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项目申请表》、《2017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首台突破)项目申请书》。
五、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和书面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
网上申报:各申请单位登陆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zxzj.sheitc.gov.cn)填写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各项目主管单位(各区县经济信息化委、经委、商务委,市属企业集团,中央在沪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登陆该平台并审核所属单位申报材料,填写审核意见。
书面申报:各申请单位将网上填报的申请表和申请书打印一套并加盖公章,报送相关项目主管单位;各项目主管单位填写《2017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项目汇总表》(见***2)并加盖公章,连同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委。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六、项目遴选
我委将根据《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七、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1月15日10:00-3月31日17:00(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书面申报时间:2017年3月20日-4月15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八、联系人
张仲麟电话:60801209
网上填报技术支持:60801111转2号分机
九、申明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上海市产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1.2017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项目指南
2.2017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
***1
2017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项目指南
一、智能制造装备
1、机器人。弧焊、真空(洁净)、全自主编程、人机协作、双臂等工业机器人;消防救援、医用、智能型公共服务、智能护理、水下、教育娱乐等服务机器人。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专用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速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末端执行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
2、增材制造装备。金属、非金属、生物及医疗个性化等增材制造装备。高光束质量激光器、高品质电子***、大功率激光扫描振镜、动态聚焦镜等精密光学器件、阵列式高精度喷嘴/喷头等核心基础零部件。
3、高档数控机床及智能专用加工设备。高档数控磨床、精密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搅拌摩擦焊数控装备、自动钻铆装备等。高速精密齿轮转动装置、伺服控制部件、高速精密轴承、主轴及丝杠等核心基础零部件;高档数控系统。焊接、雕刻切割、镭射打标、钻孔、立体光刻等激光加工设备。
4、智能传感及控制系统。超高温温度和压力传感器、高端应变式传感器、精密位置传感器、化学生物传感器、智能温度传感器等智能传感器;分散型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可编程控制系统、嵌入式专用控制系统、非量化自平衡调节系统等控制系统。
5、智能检测和装配装备。数字化非接触精密测量、在线无损检测装备;可视化柔性装配装备;激光***测量、柔性可重构工装的对接与装配装备;智能化高效率强度与疲劳寿命测试与分析装备;全生命周期健康检测诊断装备;基于大数据的在线故障诊断与分析装备等。
6、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自动导引小车(AGV)、激光导引小车(LGV)、重载AGV、智能悬挂输送系统、智能仓库系统、港口堆场智能作业系统、港口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等。
7、智能仪器仪表。测量仪器仪表、在线分析仪器、在线色谱仪、在线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电动执行机构和阀门定位器以及调节阀、激光流量计、物位仪表、在线材料性能试验仪器等。
8、智能制造成套装备。集成机器人、数控机床、专用加工装备等硬件和软件的智能制造成套装备。
二、高端能源装备
1、燃气轮机。E级、F级及以上重型燃气轮机;先进中小型燃气轮机。热通道部件、燃烧室、燃烧器、透平叶片等关键部件。
2、先进核电装备。蒸汽发生器、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压力容器、大型铸锻件、关键泵阀等先进核能系统关键设备;仪控系统;乏燃料处理关键设备。
3、大型海上风电装备。6MW及以上等级海上风力发电机组、2-3MW及以上等级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
4、智能电网关键装备。智能型大型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力电子功率器件,智能输配电设备,大规模储能系统,智能电网相关控制设备等。
5、高效清洁大容量火电设备。600℃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关键设备;1000MW级超超临界超低背压燃煤发电机组及关键设备。
6、太阳能发电核心装备。包括低耗能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设备、单晶硅拉制设备、多晶硅铸锭装备、高效电池片生产设备等太阳能发电核心装备。
三、先进成套装备
1、高端医疗装备。医学影像设备、体外诊断设备、治疗设备、移动医疗设备、康复治疗设备、植(介)入器械;CT用高能X射线球管、磁共振梯度功率放大器、磁共振射频功率放大器、磁共振梯度线圈、磁共振并行发射线圈等关键零部件。
2、微电子和光电子装备。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前端和后端生产核心装备;MEMS和新型传感器生产核心装备;LED芯片和III-V半导体器件生产核心装备。
3、轨道交通设备。城市轨道地铁、轻轨车辆,现代有轨电车;新一代大功率交流传动机车、高速动车组制动系统;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盾构等轨道交通施工设备。
4、节能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土壤修复等新型环保装备;高效机电节能、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装备;电子类、冶金类等废弃物综合利用装备。
四、智能网联及新型专用汽车
1、智能网联汽车。车载视觉系统、车载操作系统、高性能毫米波雷达和激光雷达、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车载终端和路侧终端、线控转向系统、线控制动系统等。
2、新型专用汽车。物流、环卫、医疗、旅居、消防等新型专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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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和示范应用专项项目汇总表
主管单位名称(并盖单位公章):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项目主要内容 | 首台设备合同金额/保费金额/投资总额(万元) | 申请补贴经费(万元) | 项目类型(注明首台突破/示范应用/平台建设) |
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 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