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贯彻落实国十条实施意见明确2020年建成国际保险中心
上海版贯彻落实***保险国十条的实施意见11月25日正式发布,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的目标。届时,上海地区的保险深度将达到6%,保险密度为7300元/人,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
今年8月13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公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俗称中国保险业国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国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对比来看,上海保险深度超过全国水准,保险密度更是全国标准的两倍。与此同时,上海将构建国际领先、辐射全国、繁荣高效、功能齐全的保险市场,提升再保险、航运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领域的定价权和话语权。
11月25日发布的上海贯彻《***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共有28条,包括利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契机,全面推进上海保险业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立足上海国际金融、航运中心建设,不断增强上海保险市场的集聚效应和辐射功能、强化保险对民生保障的有效支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保险在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高效运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引擎作用、完善基础设施和支持政策,营造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表示,上海版的实施意见突出了上海自贸区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的要求,力求在保险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方面先行先试。在体现上海特色上,将围绕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惠民生、加强特大城市治理防风险、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促转型等主题,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业务,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等。
目前,上海在保险业的发展上已经集聚了门类齐全的机构主体,业务结构完善,对外开放程度高、创新活动非常活跃。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指出,上海要按照市场化的路径建设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在自贸试验区探索保险监管制度创新,率先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尽快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等。此外,将加快筹建保险交易所,形成区域性再保险市场、定价中心,有效发挥上海保险市场辐射全国、衔接国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