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失独家庭扶助每人每月提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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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6日发表
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对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复函获悉,今后,本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将根据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常规性调整。
十二五期间,全市平均每年新增20万老年人口,失独家庭约7000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1600户。据悉,今年以来,根据国家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就提高本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形成方案,并已审议通过。这一方案确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将本市独生子女伤残父母的特别扶助标准从120元/人/月,提高到400元/人/月;将本市独生子女死亡父母的特别扶助标准从150元/人/月,提高至500元/人/月。
复函显示,本市已着手开展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期准备,初步形成了上海市调整生育政策的建议方案,一旦中央批准,即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启动生育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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