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跌破测算点但取消条件不具备燃油附加停收系误读
12月27日,市民张先生致电解放热线63523600,询问本市出租车收取的1元燃油附加费,是否会随着92号汽油价格跌破6.43元/升的燃油附加费启动测算点而取消?记者随即采访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出租汽车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的启征点对应的是平均油价而非时点油价。目前情况,还没有达到符合取消的条件。
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20元和500元。汽柴油价格再次下跌,尤其是出租汽车的燃油价格(即92号汽油)跌至6.18元/升。大家又把目光聚焦到了出租汽车收取的1元燃油附加费是否应该取消。
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7月,经过听证程序,将2006年建立的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的联动方式调整为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起征点对应的平均油价为6.43元/升,每1元燃油附加费可消化的平均油价变动上限为0.79元/升。按此计算,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可承受的平均油价上限为7.22元/升。为保持出租汽车运价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燃油附加费计算和执行周期为一年,即当年7月至次年6月。当前一个执行周期内的平均油价高于或低于燃油附加费对应的范围,相应提高或下调后一个周期内的收费标准。经计算,各执行周期平均油价分别为7.78元/升(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7.70元/升(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7.74元/升(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均高于1元燃油附加费可消化的平均油价上限。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未再上调,超过燃油附加费所对应的油价部分由政府对驾驶员给予临时性油价补贴,2013年政府给予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临时性油价补贴每车每月约600元(折合到每车次约为0.60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6月以后燃油附加费是否会调整或停收,还将视未来半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实际走势而定。前期有预测若油价下调低于6.43元/升后,上海出租车取消燃油附加费或将指日可待的说法,系对政策的误读。原定明年1月9日举行的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结构听证会,也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