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阶梯水价9月1日起实施首次抄表仍按原先价格结算
本市阶梯水价调整方案将于9月1日起实施,但首次抄表仍按原先价格执行。据有关负责人透露,这次本市阶梯水价调整有两项惠民举措,一是由于天热原因,实施推迟一个月,二是从9月份至年底,已经不足半年,但第一阶梯仍按半年水量基数110立方米核算,所以大多数居民家庭是超不了已确定的阶梯水量的。
据悉,市属供水市南、市北、浦东威立雅等企业供水区域内的居民客户,以户籍人口为准,5人及以上的家庭,户籍地址须与账单用水地址相符,认定为一户多人口用水。居民如办理了一户多人口业务,5人及以上的家庭一年可增加100立方米水量基数。符合条件居民可前往所属供水营业网点申请。
据了解,2013年底前,按照半年周期确定阶梯水量基数,即2013年剩余时间内,第一阶梯户均0-11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户均110-15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户均超过150立方米,综合水价分别为3.45元、4.83元、5.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