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立法畅通知情知政渠道人大代表分组审议市人大工作报告
代表们分组审议市人大工作报告
连日来,人大代表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事权,创新多、亮点多,实现了本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发挥了地方人大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代表们对2013年人大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徐晓青代表说,市人大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一些跟老百姓紧密相关的立法经过了广泛、多次、特别大范围的意见征求。比如轨道交通立法,选择了20多个地铁口,征求不同人群的意见,甚至还找到逃票者,分析他们的行为。这样的法规才有生命力。他期待,今年开门立法的手段更加多样化,涉及老百姓的法律法规听证、调研进一步扩大。
谢峰代表认为,上海的法治建设要走在全国前列,立法上要有快速应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紧迫感,及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回应社会热点问题,为政府和执法部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如要通过立法来根治医闹、危害航空安全等问题,保障广大患者、医护人员、旅客等人群的合法利益。
一些代表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要更多听取法律界人士的专业意见,进一步增强立法的专业性和严谨性;立法实施后,要根据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强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填补漏洞。同时加强代表书面意见督办工作的力度,建立有效的督办机制,推动代表意见建议的真正落实。
谈到代表履职工作,袁罡代表认为,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活力水平也要看代表。但代表在给政府提建议时还有很多顾虑。他认为,代表应该大胆提出真知灼见,而不是都说些原则性的话,他们的意见建议是对主流工作的有益补充。
在顾佳丹代表看来,一方面,要坚持视察、调研、参加会议等好的工作模式,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畅通市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另一方面,要根据代表从事的职业和专业情况,探索开展一些代表专业以外的知识培训,努力发挥每位代表的作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不少代表注意到,市人大今年将有不少创新之举,比如强化立项联合论证、探索立法项目委托社会力量起草机制,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建立审议协调协商机制,加强对法律关系复杂、意见分歧较大问题的调研和论证。继续选择事关改革发展和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逐步实现询问常态化。
殷一璀代表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地方人大工作应该有所作为。去年常委会积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加强和改进各项履职工作,努力做到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结合,加强监督方式的探索运用,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今年常委会在认真履行法定职权的同时,将进一步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提高常委会履职质量,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努力用行动诠释责任,用实干回报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