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残疾人孤老烈属个税税额减征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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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5日发表
经市政府批准,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期限自今年1月1日起继续延长3年,每人每年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税额从原先的3600元提高到4500元,即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全年需缴纳的个税税款总额最多可以减免4500元。
近期,本市税务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残疾人、孤老和烈属所在的单位、社区以及发证机关等渠道,加大宣传残疾人、孤老和烈属个税税额减征幅度提高政策的力度,确保惠民政策实实在在落地。政策具体操作规定今起可登录税务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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