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购剧毒化学品时有发生本市多部门将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7月10日,上海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会议透露,本市部分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学校实验室管理存在漏洞,擅自购买剧毒化学品用于实验的现象时有发生。
据介绍,上海复旦大学枫林校区41投毒杀人案发生后,公安治安部门在对上海300余家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大中学校的实验室开展调研的过程中,发现本市部分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学校实验室的管理存在漏洞,擅自购买剧毒化学品用于实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导致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学校实验室内部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隐患。
其中,实验室存在的隐患主要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对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起到应有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处于管而不控的局面,实验人员擅自购买并在实验室使用、储存剧毒化学品的现象长期存在;实验室实验人员未接受安全培训,致使实验人员对剧毒化学品的购买、领用、归还和储存等环节的管理规定不了解;废弃的实验用剧毒化学品存在安全隐患,部分科研院校由于科研实验用剩或课题试验取消,或多或少存放有一定数量、品种的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试剂,又未及时予以销毁处置,加上年代已久,无任何标签说明,具体是何种危险化学品却不得而知,单位的主管部门又无法对其进行甄别和鉴定,处理难度较大。
此外,剧毒化学品在经营(买卖)环节也存在问题。如无证销售现象屡禁不绝;擅购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单位的实验人员由于即时需要剧毒化学品进行教学或实验,怕办理相关手续会延误教学和实验进程,以及开展未经单位批准的剧毒化学品实验等原因,利用各种非法途径获取剧毒化学品。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治安总队建议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会同科委、卫计委和教委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买卖行为;加强网上监管,遏制违法行为等措施。市教委也表示,将加设技防探头设施,以更严密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剧毒物品等泄漏、遗失及被盗、被抢,确保学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重大危险源等危险物品的总体受控。下半年,市教委拟继续实施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的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着重抽查学校的危险品仓库、各类实验室、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监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