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加速培育国有跨国公司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制度
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上海正加速培育一批国有跨国公司,其评价标准是当年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境外企业资产总额和境外企业销售收入三个指标。2月19日获悉,由市商务委、市国资委等部门联合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上海国有跨国公司的实施意见》近期已经市政府同意下发,将从3月1日起实施。据介绍,上汽、上实、光明等大集团已经在海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实力,为向跨国公司演进奠定了基础。
《实施意见》披露,上海将定期发布境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和产业指引,引导企业选择适合的投资合作区域和领域,力求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同时,制定培育国有跨国公司战略规划,培育跨国经营主体,促进走出去企业做强做专。
在走出去方面,上海将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制度,提升企业跨国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水平,引导企业加快形成和完善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组织架构和跨国经营管理体系,完善境外分支机构的治理和监管,构建境外投资风险防范体系。同时,健全走出去动态监测体系,市国资监管机构发布年度国有企业跨国指数,形成国有企业年度境外投资发展报告和年度境外投资合作项目统计报表制度。
据悉,市国资监管机构对经认定的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可以设3-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对该项目在经营业绩考核时予以单列。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立足产业和技术转型升级,对并购境外研发中心、营销网络等创新资源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办法,经认定后在考核中视同利润。定期评价企业跨国发展情况,评价结果逐步在企业董事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体现。此外,上海将建立跨国经营和管理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制定符合国际通行惯例和企业自身特点的薪酬制度,积极培养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吸引全球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