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新版居住证相关政策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施行。6月19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对相关问题给予解释。
■有效期内的原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被赋予120分标准分值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解释,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后,有效期内的原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继续有效,原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并免费换领新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人才类居住证有效期满后,未按规定办理签注的,原证件将被注销。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有效期内的原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被统一赋予120分的标准分值。原人才类居住证持有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的(如出现减分因素),按照新的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积分。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
毛大立说,上海从2002年开始实施《引进人才实行
■居住证达到标准分值后,和持上海户籍待遇有三处差异
上海是在全国首先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的城市。毛大立说,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与户籍公共服务待遇的主要差异有三个方面,一是父母不能投靠,二是不能享受本市低保待遇,三是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
■行居转户和直接落户政策继续执
现在积分主要针对居住证积分,不涉及落户政策。居转户和直接落户政策继续按照现有政策执行。持有居住证,按照目前持证满7年、缴保满7年的要求,加上相关的条件可以申请转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继续按照现有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