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草案提交一审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修订草案)》日前提交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一审。这份草案细化了精神障碍患者的看护、诊断和治疗要求,也强化了对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
医师可要求居委出具说明
外地曾发生这样的案例:一名30岁的女子因谈恋爱遭父母反对,父母竟将其送进精神病院。出院后,女子将父母告上法庭。
这样的案例被网友称为被精神病。为防止这一情况,此次立法规定了严格的诊断、治疗程序。《修订草案》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对就诊环节的送诊主体、诊断程序、疑似患者的临时处理、住院治疗、再次诊断的程序及医学鉴定,办理住院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再次诊断环节增加了新的规定:承担再次诊断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可以根据诊断的需要,要求精神障碍患者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学校、单位出具有关精神障碍患者日常行为举止方面的书面说明。
心理咨询机构禁心理治疗
目前,全国约有30万人取得了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但一项调研发现,许多获得认证资格的人员在其从业过程中无法帮助来访者解决问题,心理卫生服务的质量良莠不齐。
此次草案明确了心理咨询机构申请设立的条件:要有固定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场所,具备必要的心理测量设施和设备;有两名以上符合心理咨询师从业要求的咨询人员,其中至少一名具有心理咨询师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草案还规定工商部门、民政部门将准允登记的心理咨询机构信息告知卫生计生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向社会公布名单。心理咨询师除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考试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外,还要在心理咨询机构实习一年,合格后方可从事心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