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检察机关第三届人民监督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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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5日发表
5月27日,72名来自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人士经选任成为本市检察机关第三届人民监督员。6月1日起,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将正式上任,任期五年。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将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超期羁押或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等七类情形实施监督。
过去五年中,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共对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244件实施监督。经监督评议,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230件,不同意拟处理意见14件;检察委员会讨论后,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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