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安保配备须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
3月27日,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第五次集中临检行动,对全市三级医院、区中心医院及属地派出所开展明察暗访,检查医院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旨在进一步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3月27日,医警联席会议暨市企业保安协会医院工作委员会也同时成立。
据悉,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医院内部保卫工作是否完善。据介绍,按照国家规定,医院必须按照不低于在岗医务人员总数的3%、或20张病床1名保安、或日均门诊量的千分之三,并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配备保安员。这些保安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携带必要的装备,保安员的年龄结构也应符合要求。目前,除一般保安员外,部分三级医院还配备了特保队员,这些特保队员大多为退役武警或军人。第一人民医院目前已配备9名特保人员。下一步,将鼓励全市三级医院配备特保队员。
医院的技防设施也是此次检查的重要内容。按照规定,急诊抢救区、输液区、护士台、重症监护区等重点区域都必须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这些技防设施必须按照上海地方标准配置并经过公安机关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