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委托无证企业负连带责任本市加强大型物件道路运输管理
委托无证企业进行大件运输的,托运人负有连带责任市交港局、建交委、公安局和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委日前联合发布通告,宣布了一系列加强道路大件运输安全管理的措施。
近年来,本市为各类项目建设配套服务的大件运输发展很快,但也存在如无资质运输大件,因擅自超载、超限运输造成道路、桥梁损坏等各种乱象。
目前,本市有大件运输企业1***家,拥有营运汽车823辆,但车辆利用率不高,平均每辆车全年仅运输30.1件次,单车年运量仅532.3吨。此外,1***家企业中,大部分是仅拥有1、2辆大件运输车辆的一类企业,具备三四类大件运输资质、拥有5辆以上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以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为主的企业仅22家,不足总数的15%。
鉴于此,本次市两局两委颁布的通告中明确规定:
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企业应向运管部门申请并获得经营资质后方可营业;外省市运输企业,从事起讫点均在本市的大型物件运输经营活动时,需向本市运管部门备案;大物运输车辆应安装具备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北斗/GPS双模卫星定位装置;起运前应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了解沿途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等。
特别强调的是,大型物件托运人需查验承运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运输资质,是否办理路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超限、超载运输许可证,托运人若委托无证企业进行大件运输,将负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