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
《上海市实施
会上,市领导为市应急办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颁发聘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姜平部署《实施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应急办负责人等相关部门同志约1700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杨雄在讲话中指出,确保责任到位是贯彻好《实施办法》的关键。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主体,各级政府要坚持守土有责,层层明确责任,处处落实责任,确保时时找得到责任人。要加强属地化管理,强化区县、街镇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前沿职责,发挥村(居)委会基层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强化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群防群治;要坚持分类管理原则,落实专业部门责任,确保政府各相关部门履行好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等职责。
绝不能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杨雄强调,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要关口前移,从规划设计上强化安全保障,降低风险因素;要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增强监测预警能力,实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要完善预案体系,强化预案演练,确保突发状态下的及时启动和运用。
杨雄强调,突发事件应对,关键要快,要和灾害灾难赛跑,和时间赛跑,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住事态,把损失降到最小。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负责,做到快速科学决策;市应急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应急处置、联勤联训,增强跨区域快速协同作战的能力;要把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落实到实处,全面提高群众应急自救意识和能力。要坚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公开透明,以快报事实、慎报原因为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和解释疑惑等宣传引导工作,加强与群众沟通互动,引导群众科学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