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是2014年市政府规章计划正式项目,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起草,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草案)》按照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对本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将已有的典型经验总结提炼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予以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以形成市容环境共建、共管、共治格局为目标,坚持自治、共治、法治相结合、政府引导、自律管理、社会治理相结合,引导和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的维护和治理。
《办法(草案)》共分23条。重点规范五方面内容:一是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体现重心下移、守土有责、行业指导;二是规定责任区范围划分原则和责任告知程序,既依据上位法、又兼顾实际情况,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厘清责任区管理相关主体关系,实行单位示范、自律管理、市民监督、社会治理;四是建立责任区管理自律自治工作制度,市、区县、街镇三级协同推进自律自治机制建设,固化责任区考核奖励、购买服务、社会组织评价等做法;五是完善责任区制度执行情况日常监管制度,建立责任人档案、组织考核评价、分级监督检查,将责任要求落实情况列入精神文明创建评选标准。
下一步,市绿化市容局将结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修改完善《办法(草案)》,按计划推进《办法(草案)》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