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将调整落实一系列新政策措施明年居民医保参保率逾90
5月17日举行的上海医改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医保部门负责人透露,到2012年底,基本医保制度将覆盖本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沙忠飞介绍,本市基本医疗保障已初步形成国家医改意见提出的三纵三横制度体系,即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三个层面,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又分为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保、镇保、综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三类。
据介绍,为实现上海医改方案提出的不让居民因经济困难看不起病目标,上海医保部门近期将调整、落实一系列新的医保政策和措施
提高保障水平。调高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来的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80%,此项政策已经市政府发文执行。接下来,还要修订城镇居民医保办法,将政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提高到70%,逐步提高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缩小待遇差别。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医保办法,归并人群分类、调整按出生年月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的办法,缩小待遇差距。
同时,将个体参保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并适时将镇保企业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减轻病人负担。规范和控制医保病人自费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严格事先告知制度,控制使用比例,定期公示。适度调整医保报销范围,将门诊煎药费、中药饮片柜台方等纳入医保支付,逐步将临床使用广、参保人员负担重、无法替代的诊疗项目和材料纳入报销范围。此外,还要制定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提高报销比例。
方便群众就医。为有效缓解当前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会同相关部门,保证医保用药,慢性病患者可开具24周用药,同时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出现院内假出院等弄虚作假行为。此外,继续开展民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工作,将传统药店内中医坐堂门诊部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方便参保人员就医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