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倒废酸污染红先河水相关人员和12家违规企业被严惩
6月2日,上海市环保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松江区偷倒废酸案的调查处理情况。
今年3月以来,松江区环保局陆续接到叶榭镇政府及红先河用水单位反映,红先河水质出现异常。松江区环保局联合公安部门、叶榭镇政府,决定采取守候伏击的措施,打击违法行为。
今年3月27日19时左右,叶榭镇联防队员在叶兴路红先河南约100米处将正在倾倒废酸者当场抓获。经查,偷倒者用槽罐车将工业废液倒入雨水井,并流入红先河,被抓获时已有约8吨废液排入雨水井并进入红先河。根据监测结果,发现车内残留废酸pH值达0.3(属于强酸),化学需氧量、氨氮、锌、铅等多项指标均严重超标。另据调查,自今年1月以来,该槽罐车在红先河叶兴路和叶旺路附近倾倒废液不少于10次,每次约5吨至9吨不等。
经环保和公安部门调查,该废酸来自位于浦东新区新场镇沪南公路的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将擅自收集的废酸部分交由个人非法处理,部分交由昆山、无锡等地的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非法处置。同时,根据偷倒者的供述以及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用酸客户名单,市环境监察总队已查实,上海巨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日新热镀锌有限公司、浩盟车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安安镀锌厂、上海环仪冷轧有限公司、上海生源钢带有限公司、上海宝山钱潘拉丝有限公司、上海兴顺钢管厂、上海兴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海徐浦标准件有限公司、上海天宝紧固件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存在将废酸委托给无资质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且时间大多已持续12年,相关企业涉及宝山、奉贤、青浦、浦东新区等多个区。
目前检察院已对实施偷倒的2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的3名有关责任人,公安部门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市环保局已对上海佳余化工有限公司立案,拟对其处以4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对11家非法委托给无资质单位处置废酸的企业,市环保局也已立案,拟分别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12万16万元不等的罚款。
目前,通过清污、调水等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工作,经监测,当地土壤、红先河水环境质量已恢复至事发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