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院医师培养合格可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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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4日发表
市卫生局、市教委日前联合制订下发《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根据《实施办法》,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通过论文答辩,可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市卫生局介绍,上海2010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新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制度规定,医学生毕业后要经过三年的住院医师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被医疗机构聘用作为临床医生(硕士生、博士生可根据其掌握临床能力相应减少12年培训时间)。两年来,本市39所培训医院共招录医学生38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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