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4条专业意见被采纳
6张A4纸,满满标注出修改意见在《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房管局收到一封来信,来信者叫朱革新和盛正廷。两人提出的观点,被专业人员认为既快又准。最终,两人提出的多条意见中,有4条被采纳。
朱革新是上海物业网的主编,曾编写过上海物业法规汇编及物业与业委会精彩案例选编,是新民网特邀的社区维权指导专家之一。而盛正廷是上海某物业公司的总经理,曾获得上海市物业协会颁发的突出贡献奖。根据房管部门给两人的回函,两人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4条建议,最终被采纳
■保障性住房由于国家和本市都另有特殊规定,因此不直接纳入管理办法;
■意见稿中,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相关作用,两人认为不明确、太空泛。经研究,相关表示被删除,并增加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管理居住房屋租赁当事人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一款;
■在对出租房屋的条件规定中,对于共有的房屋原意见认为需要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两人认为操作性不强,因鉴定笔迹一环可能缺少监督,应由另外的法律关系调节,最终内容被删除,具体按照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执行;
■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给承租人的,原意见提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通知承租人,两名专家改为提前3个月的建议被采纳。
市房管局透露,新的《办法》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941件。目前,工作人员正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对《办法》条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