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区县工会将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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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4日发表
日前从市总工会获悉,为依法推动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全市各区县工会今年将设立3至5名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
据悉,专职指导员需掌握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有工会或人事管理、劳动保障、司法、律师等相关工作经验。其主要任务为建立区县集体协商工作档案;指导、帮助、督促基层工会组织开展集体协商等。
市总工会表示,专职指导员将实行聘任制,一年一聘。从即日起到8月8日,符合任职条件并有志于此项工作者可到各区县总工会报名,初试通过后,市总工会和各区县总工会成立的公开招聘小组将在8月中旬开始组织面试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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