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外地就读助学贷款开始受理符合条件沪籍学生可上网预申请
8月11日,20112012学年度上海生源地赴外省市高校就读国家助学贷款集中受理工作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启动,受理时间共三次:2011年8月11日、25日以及9月8日的9:30至16:30。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学生本人入学前具有本市户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外地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8日前登录上海市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网站(http://www.loan.edu.sh.cn),进入生源地贷款网上预申请页面进行网上信息注册。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咨询电话为***82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