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修改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24日主持召开***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会议确定了工作目标:到2015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到2020年,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为完善公安机关监督机制,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建设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公安队伍,会议决定对1997年公布施行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作出修改。修改后的条例强化了公安机关督察长的配置。条例规定:对于群众投诉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督察机构必须及时出警,给予现场处置;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行为,督察机构必须予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