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联络员兼职食品安全监督员本市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
从即日起,担任居(村)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的联络员将有一份新的兼职:食品安全监督员。市工商局8月29日发布实施意见,将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各区县工商分局将向食品安全监督员发放聘书,并对其开展培训。
据悉,目前全市共有6300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将有6000多名联络员兼任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安全监督员将承担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职责,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食品经营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员可以收集社区群众反映的信息,向监管部门提出建议,促进舆情互动。
市工商局表示,凡有消费者发现下列9种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可向联络点的食品安全监督员举报,工商部门将及时调查处理。这9种违法经营行为分别为:在销售的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作原料生产食品后再销售;销售农药残留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销售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物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销售无中文标签、说明书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违法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在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现场制售食品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监督员还将承担宣传食品安全的职责,借助橱窗和展板介绍监管部门职能、传播群众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并借助联络点对外发放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举报指南等资料,对于社区群众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有义务给予解答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