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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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4日发表
目前,市政府正在进行《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上海市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公布。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5日。
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地址:fzbjjc@shang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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