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解读六项扶持政策
闵行区今年投入1亿元的启动资金,今后每年按区可用财力的0.5%投入,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9月15日上午,闵行区发布一系列人才政策。 闵行区人保局副局长朱雷萍解读6个方面的扶持政策。
人才科研资助
自然科学和技术类,资助额度10万~40万元;
哲学社会科学类,资助额度3万~10万元;
文化艺术体育类,资助额度3万~10万元。
博士后工作站
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工作站建设进度,给予50万元资助;对于签约进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和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单位,每接收一名博士,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
回国创业资助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政府给予一次性启动扶持资金3万元;科研项目获国家级立项的,一次性资助20万元;科研项目获省部(市)级立项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科研项目获地市级立项的,一次性资助8万元。
人才公寓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对象,必须是2010年1月1日起落户上海的引进人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且无住房。如果人才公寓房源不能满足需求,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购房补贴
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和领军人才(国家队)、上海千人计划人选、上海领军人才(地方队)、长江学者等,购买自住商品房,有望获得30万~80万元的补贴。
生活待遇
列入闵行区拔尖人才、领军人才的培养人选以及由闵行推荐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的培养人选,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政府津贴;每人每年3000元的健康检查津贴;每人每年1600元的文体活动津贴;每人每年6500元的疗休养津贴。